机构职责

作者:巡察办 时间:2020-04-22 点击数:

一、党委巡察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;

2.向学校党委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;

3.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学校党委巡察组开展工作;

4.承担巡察政策研究,制度建设等工作;

5.对上级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;

6.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

7.对各巡察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;

8.办理学校党委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二、党委巡察办公室科级机构工作职责

(一)(巡察办)综合科

1.配合贯彻落实中央、自治区党委有关巡视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要求。

2.承担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公室机要、文秘、信息、会务及其他日常行政工作;

3.承担巡察工作调查研究、政策宣传、统计分析、制度建设等工作;

4.承担党委巡察组的日常工作保障、服务工作;

5.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工作;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(巡察办)联络督查科

1.承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巡察的决定事项;

2.配合提出巡察工作规划、计划和方案,对有关巡察政策开展咨询和答复工作;

3.负责与巡察组的协调联络工作,及时跟踪、掌握巡察工作进展,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党委巡察组开展工作,对巡察报告进行业务性审核;

4.做好巡察信访工作,协助巡察组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、移交和跟踪督办等工作;

5.协助巡察组做好巡察反馈,负责跟踪巡察公开,督办巡察整改,并负责巡察材料整理归档;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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